本次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严格按照《南京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规定》执行,将在2023年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分组安排见第二轮通知)。
考试程序:笔试面试
1.笔试(30%):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要求,撰写课题申报书,包括立项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案、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特色与创新之处,以及前期工作实验结果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呈交考核小组审核。如若出现抄袭等学风问题则作为不合格直接终止学业。
2.面试(70%):口头汇报并答辩课题申报书。
各位同学请填写资格考核表(见附件),其中“资格考核结果”和“考核小组成员”内容暂时不填。该表内容将作为资格考核的笔试部分交资格考核小组进行打分。
其他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班班长收齐本班的《南京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表》纸质版(须请导师在“同意进入论文实施阶段”后签字)一式五份。于2023年2月10日前交给唐老师(东南楼210,025-83686033)。
2.请各位同学下载附件《2023年博士资格考核名单》,核对相关信息,若有疏漏或重复,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与唐老师(东南楼210,025-83686033,tanghui@nju.edu.cn)联系,如有挂名导师的,请邮件告知实际导师名字。
3.往届博士生参加过资格考核且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同学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邮件与唐老师联系(东南楼210,025-83686033,tanghui@nju.edu.cn),告知是否参加此次考核,如决定参加此次资格考核,相关材料请单独交给唐老师,要求同上。
4.长学制博士研究生需与纸质材料一同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无,本次考核视为暂缓通过。
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
医学院
2022年12月5日